星图怎么当代理?_丽水市“十佳避暑乡村、十佳休闲乡村、十佳过大年乡村、十佳农家乐综合体”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根据《丽水市“十佳”系列评选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以及旅游“十佳”评选活动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评选内容及时间
评选内容:十佳避暑乡村、十佳休闲乡村、十佳过大年乡村、十佳农家乐综合体
评选时间:2015年6月―2015年9月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发动(6月1日―6月30日)
确定项目评选标准,制定评选活动方案下发各县(市、区) 及开发区,由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农办负责各地的组织申报。同时,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体向全市范围发布“十佳”评选活动方案和评选标准。
(二)申报推荐(7月1日―7月10日)
由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农办按照评定标准和要求推荐有关对象申报“十佳避暑乡村”、“十佳休闲乡村”、“十佳过大年乡村”、“十佳农家乐综合体”的“十佳”候选项目。原则上各县(市、区)每类“十佳”候选项目不得少于2个。
(三)资格初审(7月11日―7月15日)
根据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市农办“十佳”项目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核,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确定入围名单(每类“十佳”项目评选入围单位确定在15个)。
(四)投票评选(7月16日―8月5日)
采取手机端和网站同时投票的方式,刊登入围项目(包含图文介绍),制作评选专题网页,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评选专题链接,评选媒体以移动端(微信公众号、APP平台)为主,确保市民能通过最便捷的途径接收、参与评选活动。
(五)小组评选(8月5日―8月30日)
线上投票结束后,评选小组邀请行业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在公众评选的基础上,由小组专家评委综合评定,确定候选项目的综合评分,上报组委会。
(六)专家评选(9月1日-9月30日)
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十佳避暑乡村”、“十佳休闲乡村”、“十佳过大年乡村”、“十佳农家乐综合体”的“十佳”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格式应统一标准:
1、文字材料:200字以内,主要阐述“十佳”项目标准达到情况以及其他优势条件;
2、图片:采用数码JPG格式,大小一般不低于1M,要求包括能需要体现评选标准的照片(如休闲乡村要提供娱乐项目照片、过大年乡村提供村晚、年俗体验照片等)、评选项目外观,项目建设情况、内部设施等能体现项目优势的组照,数量5-10张,一律采用电子方式投稿,图片须做简单标题说明;
3、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支持磁盘存储的格式。
4、申报表(详见附表)
四、评选规则
1、评选活动结合网络投票与评委评选,采用百分制的方式评出最终结果;网络评选占50%,专家评选占50%。
2、评选活动宣传覆盖到丽水全市,必须确保市民能通过便捷的方式参与投票。
3、如发现参评单位提供的参评材料有虚假不实现象,则自动失去评选资格。
五、评选要求
1、要求各县(市、区)及开发区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切实做好本次评选推荐上报工作。
2、本次评选申报材料请于7月10日前提交至市农办“十佳”项目评选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莹。联系电话:2028097。
附件:1.丽水市“十佳避暑乡村、十佳休闲乡村、十
佳过大年乡村、十佳农家乐综合体”评选标准
2.申报流程
3.项目申报表
4.项目申报汇总表
5.市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
丽水市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内“十佳避暑乡村、十佳休闲乡村、十佳过大年乡村、十佳农家乐综合体”评选活动方案.doc
附件4:项目申报汇总表.rar “十佳避暑乡村、十佳休闲乡村、十佳过大年乡村、十佳农家乐综合体”评选活动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