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图总代_赶时间?缙云一轿车隧道内超车酿事故

  缙云新闻网讯 在我们日常开车的过程当中,一定会有超车的现象发生,无论是自己超车还是别人超车,我们都要注意安全,在道路上开车的时候一定注意,不要随意超车,一定在注意好路况之后再进行超车。

  近日在东渡交警中队辖区就发生一起因为超车而发生的车祸。驾驶员王某在经过东渡大仓山隧道的时候发现前方有一辆红色小车,但是王某感觉对方开太慢了,就准备在中心黄实线路段进行超车。没想到还未将前方车辆超越的时候,对向又开过来一辆小车。王某躲闪不及与对向车辆发生了碰撞,情急之下王某猛往右侧打方向又与刚刚前方的红色小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万幸的是该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勘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判定超车驾驶员王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了赶时间,觉得前面的车又开的太慢了,我就在隧道内超车了,现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得不偿失,我这样无视交通规则隧道内随意变道超车,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都带来了危险,这种行为要不得”面对着我们,王某后悔的说道。

  民警提醒:当我们经过隧道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行驶,不要去做危险的驾驶行为,这样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其他人的不负责任,尤其是在隧道里超车以及并线超车的危险的行为,这种行为一旦发生车祸,那将是重大的车祸,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由于隧道内视线特别的差,我们在进入隧道之前要提前打开前照灯并降低行驶速度,不要凭直觉去开车,注意稳定的驾驶,不要随便变更车道,也不得超车,保持好与前面车辆的车距,以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