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耀注册平台官网_我县首例袭警罪判例产生

  缙云新闻网讯 日前,缙云县首例袭警罪判例产生。

  据了解,家住五云街道周村的刘老板在仙都景区内经营着一家民宿。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生意逐渐好转,开始忙碌起来的刘老板却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

  当天,一个自称是店里老顾客的人加了刘老板的微信向他借钱。由于忙碌,刘老板也没有核实这位“老顾客”的真实身份。

  刘老板说:“来住宿的都是老顾客,我当时也没多加留意和防范,几次加起来一共是转了3500块。以前也没遇到过这种事情。”就这样,未曾多想的刘老板按要求分两次给“客人”转了账。直到第三次对方仍要求刘老板继续转钱时,刘老板开始意识到不对劲,怀疑了对方的真实身份,一核实,发现被骗了。

  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五云刑侦中队经过缜密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县公安局五云刑侦中队民警朱佳宁告诉记者:“我们对犯罪嫌疑人资金的流动性进行了调查,发现受害人的金钱是转账到一个名为吴某的账户中,吴某就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女朋友。”

  确定嫌疑人后,办案民警远赴湖北枣阳对李某某实施抓捕。经过五天五夜的蹲点摸排,成功锁定李某某的落脚点。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心虚的李某某不甘束手就擒,甚至在抓捕过程中咬伤、抓伤民警。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其在网上假冒住客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李某某,1996年出生,湖北枣阳人,曾因同样的诈骗方式被拘六个月。

  今年7月,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某袭警罪及诈骗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追缴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40元。

  据了解,这也是我县自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确立袭警罪这一罪名以来,首例袭警罪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