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耀注册平台官网_卖了一包烟,丽水一老板被罚3000元!
“谢某某,你明知购烟者为未成年人且未核验其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仍向其销售了一包卷烟,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你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希望你引以为戒,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建有序和谐的市场经营秩序。”
6月17日,有群众举报,我市某中学附近一烟酒店(由谢某某经营)向该中学某学生销售卷烟。接到举报后,丽水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谢某某经营的烟酒店进行核实,并进行现场询问调查。
此后,丽水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分别对该案的相关关系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最终证实了谢某某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决定。
据悉,这是今年以来,丽水市查处的第二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案件。此前,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对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贯落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有小部分卷烟经营者为了蝇头小利,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最终也为此付出了违法代价。
落实工作部署,严加烟草监管
近年来,丽水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落实行业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部署,主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赋予的法定责任。包括:修订《丽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对学校周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进一步限制,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积极组织“丽烟法学社”法律宣传队伍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贯教育活动,多方共建未成年人保护防线;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学校周边卷烟市场清理整顿、电子烟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击涉烟犯罪行为,从而实现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的多层次联合保护。
图为丽水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校园周边张贴警示通告。
下阶段,丽水市烟草专卖局将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进一步深化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对卷烟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充分引导广大卷烟零售户和电子烟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